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征地拆迁费用由谁承担?
我家的地被征用,但是去拿赔偿款的时候各个都推脱,征地拆迁费用由谁承担啊?
分类:拆迁安置 时间:2025-05-17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5-17

    征地拆迁费用的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政府征收:因公共利益进行征收时,费用由政府承担。不仅需要走相应的撤销,还需要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商业开发:开发商为获取土地进行建设时,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企业自用拆迁: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拆迁时,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去提问
为你推荐
拆迁方不按约定时间交付安置房,如何维权?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的。拆迁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安置房,已构成违约。首先,你要仔细梳理拆迁安置协议,明确其中关于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同时,收集与拆迁方沟通的记录,如电话录音、短信、邮件等,证明你多次催促交房但对方仍未履行。若协议有约定临时安置费,还需留存领取记录。然后,你可以先向拆迁方发送书面催告函,限定其在合理期限内交付安置房。若对方依旧无动于衷,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拆迁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协调处理。若投诉无果,可依据协议及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交付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逾期交房给你造成的损失,如额外租房费用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拆迁方未按时交付安置房,违反此规定,你有权通过诉讼维权。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征收拆迁但未考虑我的经营损失,这是否合理?
你好,拆迁方仅按普通住宅补偿且不考虑经营损失的做法不合理,你有权争取包含经营损失在内的合法补偿。首先需收集证据:房屋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房屋用于经营;近3-5年的经营流水、利润报表,佐证经营收益及损失;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现场照片、租赁合同(如有),强化经营属性。随后向拆迁方提交书面异议,要求按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核算,并补充经营损失补偿。若拆迁方拒绝,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协调,协调无果可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满还可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合法补偿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用于经营的房屋应额外考虑经营损失,符合“公平、合理补偿”原则。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