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程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具体流程如下:
1、招标资格与备案。
2、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11、评标。
12、定标。
13、中标结果公示。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15、合同签署、备案。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程序并不是完全开放的,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指导,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投资人资格的限制。
1、招标范围的限制: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标。
2、招标方式的限制: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3、招标程序的限制:招标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等环节。
4、投标人资格的限制:投标人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