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前女友怀孕拒就医违法吗
我是一名20岁的新加坡中国留学生,与19岁的另一名留学生曾有过一段三月到五月的自由恋爱。五月初我们分手,但五月十四日,她告知我她怀孕了。我提议陪她去医院检查并流产,但她拒绝了就医,坚持要我到她家去找她。
分类:民法
时间:2025-05-26
共1个回答

跟前女友分手后,前女友怀孕拒就医这种行为本身是不违法的,法律没有规定在伴侣怀孕后必须陪同就医,但作为孩子的父亲,你有责任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包括支付抚养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如果女方因怀孕需要医疗照顾而你故意阻挠或忽视,导致她或胎儿的健康受损,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女方有权要求你支付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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