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如何争取自建房权益
作为一个外嫁女,我的户口并未迁出,且已经分户。现在有一个自建房的名额,但我却受到了另外两个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以及弟弟的要求,希望一起建房。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5-191个回答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5-19

    外嫁出去的女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自建房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村委会反映问题。

    2.‌向乡镇政府申请。

    3.‌向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4.‌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处理。

    5.‌寻求司法救济。

    6.‌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去提问
为你推荐
男方家暴,反过来说我出轨,我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做?
你好,可以采取以下行动来保护自己和争取孩子抚养权:确保自身安全。家暴时及时报警并保留所有报警记录,这是证明对方家暴的关键证据。同时,尽快去医院验伤,保留诊断证明和病历,这些能直观反映受伤的严重性。收集证据。对方实施家暴的伤痕照片、现场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对方反咬你出轨,收集通信记录、共同活动照片等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争取抚养权。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突出自身抚养优势,并强调对方家暴对孩子的不利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六十三条加害方不宜直接抚养子女。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夫妻相互抚养义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你好,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相互抚养,本质是基于夫妻间法定扶养义务的延伸,通常针对一方因疾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义务内容可依法明确,能通过合理方式履行。具体流程:先结合判决文书,确认自身及对方是否符合“生活困难”情形(如无收入来源、患重病需长期治疗等);若你符合,可要求对方提供经济供养(如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生活照料协助(如日常陪护、就医陪同)等;若对方拒绝履行,可收集自身困难证明(医疗诊断书、无业证明)、判决文书等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对义务范围有争议,也可起诉请求法院明确具体履行方式和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此条明确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离婚后若一方仍需扶养,该义务可依法延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虽此条针对子女抚养费,但夫妻间扶养费的范围可参照理解,通常涵盖基本生活费、必要医疗费等维持生活必需的费用。
已有1位律师解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
你好,中止探望权有明确的法定情形,可依法判断并通过法律程序处理。若探望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子女、教唆子女违法犯罪、携带子女接触不良环境(如赌博、吸毒场所)、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子女健康等情形,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可申请中止探望权。具体流程:先收集能证明上述不利情形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疗诊断书、证人证言等);若双方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申请,说明中止理由并提交证据;法院会结合子女年龄、身心状况及证据情况,审查是否符合中止条件,若符合则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探望方可申请恢复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此条明确了中止探望权的核心条件与恢复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该条明确了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范围,保障相关主体依法维护子女权益。
已有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一方如何行使探望权?
你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是能够妥善行使探望权的。首先,建议你主动与前妻沟通,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友好协商探望的方式、时间及地点等细节。例如,可以约定每周或每月固定某天进行探望,地点选在孩子熟悉且适宜的场所,像家中、公园等。若协商达成一致,最好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你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双方生活状况等因素,依法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在诉讼过程中,要清晰陈述自己对孩子的关心以及合理的探望诉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此条明确了你享有探望权及行使、中止、恢复的相关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若前妻阻碍你行使探望权,你可依据此条,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利。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