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门店工作权益受损能否起诉公司
你好,我在一家连锁门店上班,该门店属于西安分公司,总部设在河北。我们每个月只有4天假期,若未休息也不会额外计算工资。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虽然规定6:30下班,但回家后仍需在群里进行社群营销互动。此外,我签订的合同似乎也不正规,公司没有为我们缴纳社保,也没有支付加班费。请问,我能起诉公司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05-19
共1个回答

连锁门店工作权益受损是可以起诉公司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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