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合资开店中途退出算违约吗?
合资开店的合同签了,也已经在进行了,但是因为其他原因,我想要退出,算不算违约啊?
分类:公司法 时间:2025-05-141个回答
何宝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5-14

    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合伙协议明确约定退出条件及程序,合伙人依约定退出不构成违约;如果协议未约定,则需要符合法定退伙情形,或在无约定合伙期限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确保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此时退出不构成违约。

    如果擅自退出且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妥善清算债务,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去提问
为你推荐
领导不停的给我加岗位以外的事还不给补偿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的。岗位工作内容及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领导擅自安排岗位外工作且无额外补偿,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具体流程为:第一步,梳理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等文件,明确约定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范围,判断额外任务是否超出约定;第二步,主动与领导沟通,书面或口头说明岗位外工作的不合理性,要求要么停止安排,要么支付额外劳动报酬(如加班费、绩效补贴等),并留存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第三步,若沟通无效,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投诉,要求介入协调;若仍无解决,收集额外工作任务的证据(如工作成果、任务分配记录)、工资流水等,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额外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安排工作,擅自增加岗位外任务违反此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额外提供劳动的,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公司不支付岗位外工作补偿,违背按劳分配原则。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