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问题证据不足导致败诉怎么办
因工程后期公司没验收结算项目总工,现场经理出具的证据法院不采用,导致一审二审败诉,我应该找那个部门求助?
分类:工程建筑
时间:2025-05-29
共1个回答

你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他们能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对工程结算纠纷进行调解,比如组织双方协商,要求公司提供验收结算相关资料,督促其按规定流程处理。
如果法院未说明证据不采纳理由。你可以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主张一审、二审程序违法(未公开证据采纳理由),要求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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