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要求女方退还黄金首饰吗
我和前妻结婚一个月就因为各种原因分居,目前我们已经离婚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回结婚期间给前妻买的黄金首饰吗?大概价值4万多,求解答急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5-28
共1个回答

如果这些黄金首饰被认定为彩礼,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你与前妻结婚仅一个月就分居,符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情形,从该角度,你有权利要求前妻返还作为彩礼的黄金首饰。
如果黄金首饰是你是出于表达爱意,在平常日子赠送,那大概率属于一般性赠与,难以要回。
你可先尝试与前妻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收集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黄金首饰性质及价值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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