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多久可以拿到 遗失怎么办
公证书作为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广泛用于继承、房产交易、涉外事务等领域。在办理公证事务的时候,很多人对公证书的办理时长和遗失后的处理方式存在疑问。对此问题,本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参考。
公证书多久可以拿到
1、公证机构在审查材料真实、合法且充分的前提下,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2、如果因补充材料、不可抗力或需异地核实等情况,办理周期将延长。
3、部分城市提供“远程视频办证”服务,公证书可在3日内邮寄送达;简单公证事项可实现当天办结。
公证书遗失怎么办
1、公证书遗失且公证处保留原始档案,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原公证事项相关材料(如合同、协议等),向原公证机构申请补办副本。公证处核实后,通常可在1-3个工作日内重新出具公证书。
2、如果是遗嘱公证书,可凭身份证调取公证档案,获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直接作为法律依据使用;如果需要补发实体证书,需全体继承人到场确认无争议。
3、如果公证处无原始档案或无法补办,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出具与原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4、因公证书遗失导致权益受损,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书有哪些法律效力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事实或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内容。如果公证文书涉及给付内容,且明确载明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承诺,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