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监外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期执行过程中,经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决定在一定期限内暂时离开监狱,到指定地点居住和劳动,接受社会监督,以达到改造、教育和惩罚的目的。那么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的几种情况有哪些呢,下面是详细的回答。
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且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1、罪犯本人、亲属、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执行后,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3、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监外执行有期限吗
监外执行有期限限制,但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期限。具体的期限依据罪犯的具体情况和监外执行的条件而定。
1、对于保外就医的罪犯,期限与疾病治疗情况相关,病情好转或治愈,且刑期未满,应收监执行。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监外执行一般到哺乳期结束。
3、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若恢复自理能力且刑期未满,也可能被收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