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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在协商降租期间单方停止缴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租户在协商降低租金期间单方停止缴费,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分类:民法 时间:2026-03-261个回答
左右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26

你好,协商降租是双方最终对变更合同条款的一个阶段,在双方达成新的合意之前,原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租户必须继续按原约定支付租金,不可以单方停止缴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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