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否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分类:民法
时间:2026-03-11
共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11你好,如果保证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以及分担份额,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可直接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如果保证人之间存在连带共同担保关系,比如约定连带责任或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各保证人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可就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要求其他保证人按比例分担。如果以上都没有,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很可能无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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