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开车被酒驾的人追尾,他们让我开对方“无赔偿能力”的证明?
我开车被酒驾的人追尾,修车要8千,对方说没钱,我找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他们让我先开对方“无赔偿能力”的证明,这证明去哪开?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11-031个回答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3

你好,此事可解决,“无赔偿能力”证明无官方单位专门开具,可通过收集材料或法律程序应对。流程上,先收集基础证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注明对方酒驾全责)、修车发票、定损报告、与对方沟通其无力赔偿的记录。可自行收集对方财产状况材料,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车管所无车辆登记证明、银行流水等,提交给保险公司;若保险公司仍拒赔,可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履行代位追偿义务,或先起诉对方,待法院执行中认定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出具裁定,以此作为“无赔偿能力”的有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