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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期间为对方花费甚多,分手后补签欠条,对方反悔不认账,该欠条是否有效?
谈恋爱同居期间为对方花了很多钱,分手后签订了欠条,后来对方不认账,这可行吗?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12-09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2-09

你好,如果欠条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欠条需要对应实际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单纯的情感补偿,欠条通常是有效的。如果对方拒不认账,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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