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悠着帮人洗钱,警察说我涉嫌洗钱罪怎么办?          
          
            
            我在网上找工作,被忽悠着帮人“刷流水”,用自己的账户转了几笔钱,后来知道是洗钱,警察说我涉嫌洗钱罪,我能辩解不知情吗?          
          
            
            分类:刑事辩护
            时间:2025-11-04
            共1个回答
          
          
                    陈楠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4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以“不知情”辩解,若能证明事前确实不知是洗钱,不构成洗钱罪。洗钱罪需以“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上游犯罪所得”为前提,你被忽悠参与“刷流水”,事后才知情,缺乏主观犯罪故意。流程上,先收集证据:网上求职记录、与“招聘方”的沟通记录(证明被误导)、转账时不知资金来源的佐证、未获高额报酬的流水。向警方提交证据说明被忽悠的过程;若被立案,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不起诉;庭审中重点论证“无明知故意”,法院会依证据判定你无需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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