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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处垫钱,之后让我还回去,这合理吗?
我爸车祸重伤,抢救费是道路救助基金垫的,现在肇事方赔了钱,基金管理处让我把垫的钱还回去,这合理吗?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11-031个回答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3

你好,此事中基金管理处的要求合理,你需按规定返还垫付的抢救费。道路救助基金是垫付性质,在肇事方赔偿到位后,管理处有权追偿以循环使用。流程上,先核对基金垫付凭证(如缴费单据、垫付协议)与肇事方赔偿明细,确认赔偿款包含抢救费且金额足够返还。若对返还金额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提交肇事方赔偿凭证(如赔偿协议、转账记录),申请核对垫付与赔偿的重叠部分;无异议则按管理处要求,从肇事方赔偿款中提取对应金额返还,避免因逾期返还产生额外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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