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基金管理处垫钱,之后让我还回去,这合理吗?
我爸车祸重伤,抢救费是道路救助基金垫的,现在肇事方赔了钱,基金管理处让我把垫的钱还回去,这合理吗?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11-031个回答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3

你好,此事中基金管理处的要求合理,你需按规定返还垫付的抢救费。道路救助基金是垫付性质,在肇事方赔偿到位后,管理处有权追偿以循环使用。流程上,先核对基金垫付凭证(如缴费单据、垫付协议)与肇事方赔偿明细,确认赔偿款包含抢救费且金额足够返还。若对返还金额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提交肇事方赔偿凭证(如赔偿协议、转账记录),申请核对垫付与赔偿的重叠部分;无异议则按管理处要求,从肇事方赔偿款中提取对应金额返还,避免因逾期返还产生额外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去提问
为你推荐
遇查酒驾弃车逃跑,折返后被查,算酒驾吗?
你好,只要交警能证明你在驾驶时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酒驾标准,即使你弃车逃跑后折返被查,仍然会被认定为酒驾并处罚;如果无法证明驾驶时饮酒,则不能直接按酒驾处罚。此外,弃车逃跑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妨碍执法,面临额外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