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猝然离世,其生前欠债我需偿还吗?
丈夫突然离世,生前还欠别人钱,需要我偿还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0-14
共1个回答

你好,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双方共同签了字,这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很大情况下你仍然需要偿还。如果这笔债务是丈夫生前的个人消费或者未经过你同意,并非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开支,这种属于个人债务。对于个人债务,你是否偿还取决于你是否继承遗产。若你选择继承遗产,你需要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你不用偿还。若你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你无需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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