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如约到期,是不是就不给补偿金?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6-02-03
共1个回答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2-03你好,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并不是一定不用支付补偿金,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明确拒绝的情况下,通常无需支付;其他情形,比如单位不续签、降低条件续签致劳动者拒绝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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