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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方未按时付款,我该怎么追讨?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我按约定交付了货物,可他们却未按时付款,我该怎么追讨?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10-291个回答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9

你好,此事可解决,公司未按约付款已构成违约,你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讨货款。流程上,先收集证据:买卖合同(明确付款时间、金额)、货物交付凭证(如物流单、签收单)、发票(如有)、催款记录(如函件、聊天、录音)。先与公司协商,说明违约后果,要求限期付款;协商无果可发正式催款函,留存送达证据;仍不付款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按合同约定),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胜诉后若公司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保障你的债权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你已履行交货义务,公司需按约支付货款,逾期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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