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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女职工任期内不得生育,该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女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生子,结果我怀孕了,这个条款有没有效?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6-03-26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26

你好,该条款属于就业歧视或就业限制条款,直接侵犯妇女生育权,应属于无效条款。你怀孕受法律保护,公司不得以此辞退、降薪、处罚,如果你被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中应当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也可以就相关内容制定专章、附件或者单独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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