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游览景点受伤,是否算工伤?
出差期间前往旅游景点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2-27
共1个回答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27你好,出差期间游览景点受伤,通常不算工伤,核心是因为该行为与工作无关联。如果游览属于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法院通常不支持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游览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或与履职密切相关,比如商务接待陪同参观,则可能存在例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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