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漏诊致二次手术,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医院遗漏真正病灶,不得不进行二次手术,赔偿责任如何分担?
分类:法律顾问
时间:2026-02-28
共1个回答
吴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2-28你好,医院漏诊导致患者需二次手术的,赔偿责任需根据医疗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及患者自身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存在明显诊疗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通常需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责任。在这之中,需要患者收集关键证据,比如在该医院就诊证明,受损害证明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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