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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以“无过错且已尽审慎义务”拒绝担责吗?
我将车借给有驾照的同事使用,同事酒驾引发事故致他人重伤,交警判同事全责,受害人要求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能以“无过错且已尽审慎义务”拒绝担责吗?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11-29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1-29

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能以“无过错且已尽审慎义务”拒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事酒驾引发事故且负全责,赔偿责任原则上由其自行承担;你出借时已核实同事有驾照,对其酒驾不知情且车辆无安全缺陷,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流程上,收集驾照核实记录、车辆检修凭证、不知情证明等证据,在受害人起诉时积极抗辩;若协商无果,法院将依据过错责任原则,驳回受害人要求你担责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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