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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朋友转二手电脑,朋友低约定500元卖出未告知,能否要求补差价?
委托朋友帮忙转让二手电脑,朋友以低于约定价格500元卖出,还没告知我,能否要求朋友补足差价?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31个回答
周美岑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3

你好,能要求朋友补足差价。你与朋友成立委托合同关系,朋友作为受托人,需按约定价格转让电脑,且重大事项(如降价)应及时告知你。其未告知且低价500元卖出,违反忠实义务与约定,造成你的财产损失,需承担补足差价的责任。

首先固定证据:保存与朋友的委托沟通记录(证明约定转让价格)、电脑交易凭证(证明实际售价)、后续交涉记录(证明朋友未提前告知)。流程上,先与朋友协商,要求补足500元差价;协商无果,可请共同熟人调解;若调解失败,向朋友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证明违约事实,法院会依委托合同义务判令补足差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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