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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款5万元,借条约定3年内还清,现已逾期1年未还,该如何处理?
朋友因为急用钱借了我5万元,借条上期限是3年内还清,但已经4年了一直不还,该怎么办?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09-191个回答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9

你好,你的朋友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其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首先,你可以再次尝试与你朋友沟通协商,并且保留好聊天记录,如果协商无果,立即通过EMS发送《催款通知书》,内容包括借款本金、约定利息、逾期利息、还款期限。朋友仍然不还钱的话,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材料包括你的个人信息、相关证据等,并且告知法院你的起诉请求。随后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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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钱打了借条,但到期后屡屡找借口不还,如何要回这笔钱?
你好,你可通过法律手段要回8万元借款,利息需结合借条约定判断,该问题可依法解决。流程上,先收集证据:借条(确认还款期限、是否约定利息)、转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录音;若借条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到期后的资金占用利息。先再次与朋友协商还款,明确告知不还款将起诉;协商无果,向被告住所地或借款交付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起诉要求偿还本金,若有约定或符合法定情形,一并主张利息;胜诉后对方仍不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朋友到期不还款,你有权起诉追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明确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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