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把公共绿地改成停车场收费
小区物业把公共绿地改成停车场收费,业主们不同意,能起诉物业恢复绿地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09-08
共1个回答

你好,业主们能起诉物业恢复绿地。小区公共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造收费,侵犯业主共有权。流程上,先联合其他业主收集证据,如绿地原貌照片、物业改造施工记录、收费凭证等;召开业主大会,明确反对改造的共同意见,形成书面决议;先与物业协商,要求停止收费并恢复绿地,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也可推选业主代表,凭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物业恢复绿地、返还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擅自改造业主共有绿地。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改造绿地未征得业主同意,违反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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