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长期对我实施冷暴力,我能以此主张离婚赔偿吗?
我和丈夫结婚后,他长期对我冷暴力,还拒绝承担家庭开支,我身心俱疲想离婚,能以冷暴力为由主张离婚并要求赔偿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15
共1个回答

你好,你能以冷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主张离婚,若冷暴力情节严重,还可要求损害赔偿。
流程上,先收集证据:冷暴力的沟通记录(如长期不回应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如亲友见证)、心理评估报告(证明身心受损)、丈夫拒绝承担家庭开支的凭证(如账单、转账记录);向丈夫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证据并说明冷暴力及不承担开支的情况;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确认破裂将判决离婚,若冷暴力构成“其他重大过错”,会支持你的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长期冷暴力可纳入“其他重大过错”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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