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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被政府拒绝,这是否合法?
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村委会盖章后提交镇政府,镇政府以“不符合规划”拒绝却未出具书面说明,该拒绝行为是否合法?​
分类:行政 时间:2025-09-181个回答
何宝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8

你好,镇政府仅口头以“不符合规划”拒绝却未出具书面说明,该行政行为不合法。

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出具书面文书并说明理由。你可先向镇政府书面申请,要求其出具拒绝登记的书面决定及“不符合规划”的具体依据(如相关规划文件条款)。若镇政府仍拒绝提供,可向上一级政府或镇政府所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主张镇政府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要求其纠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确认镇政府拒绝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处理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镇政府未出具书面说明,违反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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