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认为监局责的“校园周边不适宜商品”条款不合理,能否要求撤销?
学校周边商铺被市监局责令下架“校园周边不适宜商品”,我们校长认为市监局过度监管,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责令决定?
分类:行政
时间:2025-09-18
共1个回答

你好,校长可代表学校或联合商铺以“过度监管”为由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责令决定。
首先需收集证据:市监局出具的责令下架文书,明确被认定为“不适宜商品”的具体种类及依据;涉事商品的进货凭证、质量检测报告(如无问题),证明商品合规;市监局监管范围与力度的相关材料(如是否超出“校园周边”合理管控范围),佐证过度监管。随后向市监局本级政府或上一级市监局提交复议申请,重点主张:市监局未明确“不适宜商品”的法定标准,或管控措施超出必要限度,属过度监管。若复议机关认定监管不当,将依法撤销责令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校长认为市监局责令下架决定属过度监管、侵犯权益,符合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