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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行驶撞到人一般是什么责任
我驾驶小车正常行驶,速度不快也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突然有个人冲出来撞到了,说要我负全责,把我都吓死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全责吗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06-17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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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开电动车出事故责任谁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您弟弟朋友未达年龄骑车违反规定。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其侵权责任。若孩子有财产,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此次事故责任大概率由其监护人承担。若事故涉及多方过错,如被撞者也有责任,将按各方过错程度划分赔偿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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