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借给同事撞了人,他不想负责咋办?
闲置的电动车借给同事,同事骑车时闯红灯撞了人,同事没钱赔,伤者现在要求我赔钱,这合理吗?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09-25
共1个回答

你好,伤者要求你赔钱是否合理,关键看你出借电动车时有无过错。
若你出借的电动车无质量问题,且同事有合法驾驶资格(如电动车需上牌的已上牌、需驾照的同事有驾照),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如刹车失灵)或同事无驾驶资格,你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固定证据:保存电动车购买凭证、年检/上牌记录(证明车辆合格)、同事的驾驶资格证明(如驾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同事闯红灯的过错责任)。流程上,先向伤者说明你无过错,拒绝不合理赔偿要求;若伤者起诉,你需提交上述证据证明无过错,法院会依据过错原则判定你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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