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将我的房子二次出租,我该要赔偿吗?
租户租了我的房子以后,二次出租,我该不该要相应赔偿?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09-24
共1个回答

你好,你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且要求租户承担相应赔偿。流程上,首先你收集整理新租户入住的证据。之后携带证据向租户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明确告知因其擅自转租房屋,合同解除。最后向租户要取相应赔偿,包括合同要求的违约金、房屋空置损失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