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怎么办?
试用期工资到手只有1600,远低于法定标准,怎么办?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08-28
共1个回答

你好,试用期工资远低于法定标准,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可先收集能证明你试用期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及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之后,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定标准补足工资差额。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了试用期工资的法定下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为劳动者追讨低于法定标准的试用期工资提供有力法律支撑,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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