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时未约定利息,还款后对方追讨利息,是否需要支付
我之前向我朋友借了5万,我写的借条,但没有写明利息,隔了一年,我把5万还给他,他现在向我要利息,我该不该给?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09-10
共1个回答

你好,不需要向对方支付利息。法律有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你们之前在借贷关系成立时,并没有约定利息,不用向对方支付。当你将借款还清后,你就已经完全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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