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血液90.44这样要坐牢吗
我醉驾了,血液检测酒精度90.44,但是没有造成事故,我这种情况会坐牢吗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07-11
共1个回答

血液中酒精含量90.4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80mg/100ml即为醉驾)。依据《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若您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且无该意见第十条规定的15种从重情形(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责、无驾驶证驾车、严重超员超速、五年内曾因酒驾被处罚等),可不认为是犯罪,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但要是存在这些从重情节,即便未造成事故,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会处拘役并处罚金,面临坐牢风险。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七)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十二)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五)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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