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商标被别的公司提出异议,如何应对?
我公司申请的商标在公告期内,被同行D公司提出异议,称该商标与他们的商标近似,该如何应对才能保住商标?
分类:商标
时间:2025-09-19
共1个回答
左右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9你好,可通过依法提交异议答辩并提供充分证据,争取保住商标。
首先需在商标局规定期限内(通常为收到异议通知书后30日内),收集关键证据:你公司商标的设计理念、创作底稿(证明独创性);两商标的文字、图形、发音等对比材料(证明不近似,如字体差异、含义区别);你公司商标的使用记录(如产品包装、宣传资料,证明已投入使用);两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差异(若类别不同,可佐证不构成混淆)。将证据整理后提交商标局,答辩时重点论证两商标不近似、不会导致公众混淆,若对异议结果不满,后续还可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你公司可依此通过答辩维护商标注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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