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个商铺,房东要提前收回,还不给赔偿怎么办?
我租了商铺卖水果,合同约定租3年,才用1年房东就说要收房自己经营,还拒绝赔偿损失,我能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09-12
共1个回答

你好,你能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3年的租赁合同,房东提前收房属违约行为。流程上,先收集证据: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3年)、已付租金凭证、房东要求收房的沟通记录(如聊天、录音)、经营损失证明(如进货单据、营业额记录);先与房东协商,要求按合同继续履行或赔偿经营损失,协商无果,向商铺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若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可要求房东赔偿合理损失,法院将依合同约定和违约情况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东提前收房违反租赁期限约定,需承担继续履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你按约定用途经营,房东无权单方提前收房,需按合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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