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我出差时期受伤不算工伤
我被公司派去外地出差,出差期间受伤,公司说“出差不算工作时间”,不算工伤,对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09-02
共1个回答

你好,公司的说法不对,出差期间受伤通常算工伤,你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维权。出差是因工作需要,期间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包括往返途中、工作任务执行中)的时间,均属于工作时间,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具体流程:先收集出差任务通知、受伤现场证据(如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诊断证明等;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公司拒绝,可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可要求公司承担工伤待遇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你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该条款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明确出差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公司主张“出差不算工作时间”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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