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8年才办社保,以前的能补回来吗?
我2000年起一直在一个私企老板手下工作,搞工程,一直到2018年才办社保的,以前的能让他们补回来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08-27
共1个回答

你好,2000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未为你缴纳社保,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但需结合时效与证据情况处理。社保补缴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时效限制(通常为违法行为终止后2年),不过2018年公司才开始参保,2000-2018年的未缴行为持续至2018年,你可主张该时段内未超时效的部分补缴。
具体流程为:第一步,收集2000-2018年的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流水、工作证、工程合同、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在此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第二步,向公司提出书面补缴申请,说明未缴时段及依据,要求公司配合补缴;第三步,若公司拒绝,携带证据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如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若投诉无果,可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凭仲裁裁决书要求社保部门强制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司2000年用工却2018年才办社保,违反此条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2000-2018年的未缴行为持续至2018年,可主张从2016年起(距2018年未超2年)的补缴,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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