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调岗,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若公司很精,避开所有违法辞退赔偿金的做法,想仅以生产经营需求和用工自主权为由强行调岗,但调的岗位又没现有岗位轻松,岗位也是不太喜欢的,过往经历没有涉及过的,公司还愿意给培训。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可能在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和平离职么?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09-06
共1个回答

你好,在这种情况下,想拿到经济补偿金且和平离职是有可能的。
首先调岗是必须由你和公司协商同意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才能进行的,且调岗是否满足合理性和必要性,若不满足,则是不合法调岗。
如果是不合法调岗,则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如果协商失败,则可以准备好相应的证据,通过仲裁的手段达到自己的要求。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单方调岗的法定情形:
医疗期满调岗: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另行安排其他岗位。
不胜任工作调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企业转产、搬迁、业务重组等导致原岗位消失,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经济补偿的触发条件,用人单位依据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N为工作年限)。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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