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乙方利用自有资源为甲方开拓市场、拓展客户,协助甲方促成商品销售,实现双方与客户的合作共赢。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市场管理制度与业务规范,接受甲方的统一安排与指导。
3.乙方成功推介业务后,应及时督促客户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协助确保货款安全进入甲方指定账户。
4.乙方每月应完成20个有效客户的拓展目标。有效客户定义如下:
实际购买甲方商品的终端农户或商户;
成功设立试验田并承诺作为直销点的农户;
具备村级直销点设置条件的客户。
5.乙方提出设置试验田申请后,甲方有权实地考察评估,并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是否设立、设立数量等事宜。
6.甲方负责乙方所拓展市场的售后支持、物流配送及品牌宣传。
第二条 收益结算
1.乙方完成当月有效客户拓展任务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业务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月。
2.该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开展本合作所支出的全部成本及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补贴或报销。
3.乙方任务完成情况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服务费于次月15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未按期足额完成客户拓展任务且未在甲方给予的合理期限内补正的,甲方有权暂停或扣除相应服务费,直至单方解除本协议。
除不可抗力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作,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未经协商一致擅自终止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第五条 协议解除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指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1.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
2.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侵权请走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处理。
请律师审查或拟定合同范本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