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兵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执委会委员、法学博士、副教授
律师介绍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重庆市人大内司委立法咨询委员,重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交委执法监督员、两江新区律师专家服务团成员、重庆企业家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顾问团成员、社会科学进校园专家。主研政府行为和教育行为,先后参编《行政处罚法》、《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职权研究》、《行政执法与实务》等多部教材和专著的写作,先后在《现代法学》、《河北法学》、《社会科学家》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多篇论文,主持或参与国家教育部、司法部、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教委等多个科研项目或立法项目,多次为重庆市地方立法提出修改建议。
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国有大型企业、民营大中企业、银行、金融公司等,在日常服务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律师信息
执业单位: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区:
重庆
执业年限:
执业证号:
执业分类:
经济纠纷
我的服务
服务地区:
重庆及周边地区
服务电话:
服务人次:
2+ 次
精选回答
二婚男方没子女,如果再婚,男方有房产,如果成家了,男先去世了,女方可以继承他的所有房产吗?
你好,如果男方无子女且父母已去世,女方作为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男方的全部房产。
如果男方还有父母健在,那么你不能全部继承。
男方去世后,其房产,女方作为配偶仅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需与男方的父母共同继承,不能独自取得全部产权。
如果房产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男方父母平均分配该房产。
如果房产为婚后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女方,剩余一半作为遗产,再由女方、男方父母平均分配。
如果男方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了其他继承人,女方可能无法继承该房产,或仅能继承遗嘱指定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3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我女儿五岁了,离婚一年多,他爸爸已经再婚了,怎么争夺抚养权
你好,你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孩子已5岁,生活环境、教育条件、陪伴时间都是考虑抚养权的关键。孩子的父亲再婚又育、将孩子长期留在老家由奶奶照顾,而你虽单身但可亲自陪伴,具备抚养能力,属于可变更抚养关系的“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4条
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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