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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决定
简介摘要: 2025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法律类型: 地方性法规
立法机关: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5-28
实施日期: 2025-05-28
当前状态: 有效
内容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
承包法〉办法》的决定

 

20255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2件地方性法规:

一、《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19941130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113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

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067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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