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简介摘要:
2025年2月20日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法律类型:
地方性法规
立法机关: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
2025-05-08
实施日期:
2025-05-08
当前状态:
有效
内容
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2月20日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经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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