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叶某武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4)津0104执6342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1-01
      
    案件内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津0104执6342号
天津某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叶某武:
申请执行人天津某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叶某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津0104民初103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4)津0104执6342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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