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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丽清、刘长宇与霍建林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3)京0101执2066号之一
案由: 行纪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3-06-29
案件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01执206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柳丽清,女,汉族,1987年4月21日出生,住北京市东城区。
被执行人刘长字,男,汉族,1984年1月5日出生,住北京市东城区。
被执行人霍建林,男,汉族,1982年6月6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北省安国市。
柳丽清、刘长宇与霍建林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01民初13671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且缴纳执行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霍建林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汪霄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杨静
书 记 员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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