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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3)京0101执4797号之一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3-06-27
案件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01执479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国瑞城中区1号楼二层003室。
法定代表人陈猛,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颖,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申忠麟,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张琳,女,1985年6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天津市和平区。
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01民初1553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且缴纳执行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张琳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汪霄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杨静
书 记 员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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