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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某某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刘某英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4)津0104执7611号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1-01
案件内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津0104执7611号
天津市某某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刘某英: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某某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英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津0104民初698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且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2024)津0104执761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64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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