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等执行判决书
案号:
(2024)京0113执10860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1-01
案件内容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4)京0113执10860号
申请执行人:赵某。
被执行人:李某。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且须长期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京0113民初201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海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赵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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