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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润发鑫商贸中心、任周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3)京0101执2119号之一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3-03-31
案件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01执211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振兴街道中心街3579号。
法定代表人刘先斌,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琛,北京高文(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北京润发鑫商贸中心,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兴谷东路与平蓟路交叉口东北角“青田侨乡超市”。
经营者任周发。
被执行人任周发,男,1976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
山东金号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润发鑫商贸中心、任周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01民初260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且缴纳执行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任周发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汪霄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杨静
书 记 员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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